论坛广播台
广播台右侧结束

主题: 【今日关注】2015年12月1日起城镇居民每立方米用水将增加0.2元

  • 文润手机连锁
楼主回复
  • 阅读:2398
  • 回复:1
  • 发表于:2015/11/19 8:48:49
  • 来自:中国 河南 安阳 汤阴县
  1. 楼主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汤阴社区。

立即注册。已有帐号?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

        根据国务院、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和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水利部《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等规定,经省政府批准,确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。




  尽管已大量引入“南水”,但我省仍属极度缺水省份,为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、构建节水型社会,12月1日起,我省将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。




  全省城镇公共供水用户,水资源费标准统一调整为:居民用水0.35元/立方米,上调0.2元/立方米。非居民用水0.4元/立方米,特种行业用水0.8元/立方米。对于市区公共供水用户,水资源费仍然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,采用价外附加的方式征收。这意味着,城镇居民每立方米用水将增加0.2元,测算平均每人每年将增加支出约6.9元。




  对因水资源费标准调整而造成的城镇低保对象的影响,省政府明确要求低保对象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,在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时统筹考虑解决。




  尽管南水北调为我省引来了甘甜的南水,但我省仍属极度缺水省份。




 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,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,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、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。




  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,也是在利用价格政策,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、构建节水型社会,促进经济结构调整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减少水资源稀缺压力、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



  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水利部印发的《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在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。(大河网—河南商报)
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
  
  • 奋斗
  • 发表于:2015/11/28 14:08:05
  • 来自:河南
  1. 沙发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谁说的  我们南街的水2块多一方好不
  
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,不再提供回复功能,请勿尝试回复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