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绑了他之后又没有对他咋着,也没有拿到钱,这也犯法?”高中生王某为上网绑架本村小孩,后被人及时找到没有勒索成功。面对法律制裁,王某竟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。11月22日,王某因绑架罪被安阳汤阴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据法官介绍,汤阴县菜园镇正在读高二的王某因迷恋网络游戏,经常逃课在网吧上网,家里给的生活费也大多花在了网游上。今年4月,王某连续几天上网,将手里的钱花光后,又不敢再向父母要,可想到没过关的游戏,心里直痒痒。左思右想,他突然想到电视上绑架小孩索要钱财的情节,为钱急疯了的王某开始在自己村里寻找目标。
4月5日傍晚,王某村内乱转,发现本村的智障小孩童童(化名)独自在家时,便进入屋内抱起童童,来到村北地里的玉米秸秆堆上,用透明胶带将童童的嘴和双手缠住。然后写了一封信扔到童童家,向其家人索要5万元,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。之后,王某重新返回地里,隐藏在童童附近等待电话。不久,童童家人找到地里,发现了被绑架的童童,王某伺机逃回了学校。
案发后,民警根据勒索信上留的电话,很快在王某就读的学校将其抓获,而王某竟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:“我就想弄点钱上网,绑了他之后又没有对他咋着,也没有拿到钱,这也犯法?”
11月22日,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,王某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。法官考虑到王某有自首情节,所实施的绑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,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(记者 张 攀 通讯员 郑艳芬)来源安阳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