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程度,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和劝导,严查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,即日起至4月底,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路面查控集中统一行动。 劝导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,包括机电动三四轮车驾乘人员。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登记上牌。对参与载客营运的机(电)动三四轮车依法进行查处或滞留车辆。
(一)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劝导惩戒处罚措施。1.穿着文明交通志愿者服饰,在岗点协助交警执勤,执勤时长不少于5分钟。
2.现场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阳市文明行为条例,签写个人文明倡导承诺书,登记个人工作单位等信息。
3.自拍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,编写文明出行倡导标语,同时发至朋友圈集10个赞。
4.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,针对不配合、不支持、不参与“一盔一带”及文明倡导行动的人员,依法对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
(二)对文明单位头盔佩戴等文明交通行为的督促检查。1.积极联合县文明办,不定时对辖区学校、医院、企事业团体等文明单位头盔佩戴情况进行暗访检查,并排名通报。行动期间,每周暗访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。
2.以“文明交通进社区”为主题,联合辖区乡镇、社区,组织社会综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等部门,在村庄、小区、居民点出入口设置劝导点,源头劝导骑乘电动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。
3.详细登记未佩戴头盔人员个人和工作单位信息,如实填写《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人员登记表》,每周将登记情况抄告县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并予以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