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发生时间:2020-12-18
事件发生地点:汤阴香江小区
事件描述:
2020年12月13日,汤阴香江小区业主兼小区保洁常某,于下午1点多左右去上班途中,因有事去该小区其他单元楼地下室,当时地下室无灯光,其他楼地下室均无台阶,常某根据职业习惯喊声音让灯亮,不慎从台阶跌落摔伤。常某当时不知自己伤势,疼痛过后又爬起忍痛上班。后因伤势太重无法上班才在同事陪同下去医院检查,检查结果是骨折。
常某一直一人在家,怕儿女担心,一直未告诉儿女,物业也未通知家属说明情况。后子女察觉常某才说出实情。
对此,常某子女就该情况与物业协商,物业一直推脱。
小区物业费正常交付,物业对此有没有责任,业主权利谁来维护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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